到也不好受。 “不要让天韵知道我们见面的事情,不然他们肯定不会放你走的,我尽快给你找好律师,最好是双方和平解约,这样解约就会很快。”林立嘱咐道。 大部分的明星解约,都会是一场持久战,不少明星解约的官司一打就是几年,官司没打完艺人法律上还是公司的艺人,不能四处工作接活,比雪藏还惨,毕竟还有打官司的费用需要支出。 对娱乐公司来说他们根本不在乎耗不耗时,他们需要的是杀鸡儆猴,给公司内部的艺人看,让艺人们不敢乱动,但对艺人个人来说真的耗不起,有可能最好的年华就在官司的来回拉扯里流逝了。 所以和公司解约,公司是有恃无恐,但明星艺人却慎之又慎的事情。 也正因此,林立才希望李梦菲最好可以和平解约,因为和平解约只需要双方协商好,签好字就行...